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
《2015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2015年3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5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提出大力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青海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组织建筑产业现代化适用技术研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印发
2015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通知指出要大力提升住宅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转变住宅发展方式,完善配套政策,扶持建设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国家和自治区级住宅产业现代化基地。在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建筑中率先推广应用产业化建设方式,在土地供应意见征询、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提出明确要求,健全标准技术和质量控制体系,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不断提高住宅品质,大力发展绿色住宅,推进适用新技术的集成应用,不断提高住宅科技含量和产业发展质量。开发建设绿色建筑住宅小区,按以下规定计算,给予增加容积率奖励:一星级绿色建筑,按绿色建筑总面积0.5%计算;二星级绿色建筑,按绿色建筑总面积1%计算;三星级绿色建筑,按绿色建筑总面积1.5%计算。容积率奖励指标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组成部分,奖励后的容积率指标总和不得超过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上限指标。鼓励发展成品住宅,加快推进商品住宅全装修,逐步提高全装修住宅的供应比例。倡导工业化装修方式,鼓励采用菜单式集体委托方式进行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结合,引导住宅品质整体升级。
云南省发布《关于加快发展钢结构建筑的指导意见》
2015年8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钢结构建筑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将在云南省城乡建设中大力推广使用钢结构建筑,用3~5年的时间,建立健全钢结构建筑主体和配套设施从设计、生产到安装的完整产业体系。“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建公共建筑选用钢结构建筑在15%以上,不断提高城乡住宅建设中钢结构使用比例。该意见的发布是经过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的。
意见表示,钢结构建筑具有抗震性能好、工业化生产程度高、施工周期短、节能环保等优点,大力推进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是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建筑物抗震性能,减少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的重要途径;是消化钢铁过剩产能、形成钢材战略储备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墙材革新、带动传统建材产业升级换代的重要抓手。
意见表示,将采取“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突出重点”的方式稳步推进城乡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重点推动公共建筑率先使用钢结构建筑,积极引导民居住宅建设使用钢结构,在地震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中积极推广使用钢结构建筑。
意见表示,将在“财政、税费优惠、金融、用地、行政许可、行业引导”方面给予支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5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
2015年3月,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5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
要点中提到启动绿色建材评价和推广应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科[2014]75号)要求,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待国家《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建筑工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导则等发布后,重点开展外墙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评价工作,统一纳入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选取典型地区和工程项目,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和工程应用试点示范。组织建筑产业现代化适用技术研究,开展适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鼓励钢结构、木结构建筑的积极推广与应用;支持和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湖北省武汉市出台《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5年1月2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旨在促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和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以“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为发展方向,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发展路径,从政策措施、体制机制、标准规范、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技术进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有效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
《意见》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市正式步入全面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轨道。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
2015年12月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实施意见》制定了五年发展目标。2015年,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面积将达到20万平方米,到2016年,新开工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从2017年起,每年新开工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面积增加10%以上,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开工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
2015年起,建筑单体预制装配化率(墙体、梁柱、楼板、楼梯、阳台等结构中预制构件所占的比重)应不低于15%,2017年起不低于20%,2019年起不低于30%;鼓励住宅建筑实施全装修,不断提高建筑工业化程度。
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要积极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保障性住房项目每年至少有30%的项目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并逐年提高比例,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全部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
《实施意见》还制定了不少鼓励和优惠措施。比如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提出,对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并编制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规程的企业,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同时,鼓励企业申请绿色星级建筑的资金补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政策资金。
此外,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的项目,其建筑单体预制装配化率达到规定要求的,给予建筑面积的奖励。装配式建筑迎来黄金十年!你准备好了吗?
新闻来源:预制建筑网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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